来源时间为:2022-06-15
汽车租赁作为新兴的交通运输服务业,满足了居民个性化的出行需求。随着互联网的快速发展,汽车租赁市场增长迅速。交通运输部于2021年4月1日起实施的《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管理办法》规定,从事小微型客车租赁业务不仅需要办理营业执照,还应在营业前到交通运输部门备案。
近日,黄山市发生一起租赁车辆碰损事故,承租人与公司在赔偿方面发生纠纷,双方通过12345热线投诉要求相关部门核实处理。黄山市交通执法支队接到投诉后立即对该汽车租赁公司开展调查,经查,发现乐某汽车租赁公司未在黄山市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办理备案就擅自开展业务,支队依据《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管理办法》规定,给予该公司罚款3000元的行政处罚,同时将涉及赔偿纠纷部分移交相关仲裁部门处理。
该起案件是黄山市首例对小微型客车租赁企业未按照规定办理备案的处罚,对全市汽车租赁行业起到了警示规范的作用。